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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8 14:19 来源:雨花台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加载中......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苏教基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2027学年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要求

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机构类别。需符合以下两种类型之一:

1.政府部门参与举办,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文博科技体育馆等单位,如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动植物园、非遗场馆、美术馆等。

2.列入市教育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且纳入全国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的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外机构(科技、体育类机构可登陆南京市教育局网站https://edu.nanjing.gov.cn/查询2026年关于公布全市科技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公告,文化艺术类机构可登录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s://wlj.nanjing.gov.cn/关于公布全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审核名单的公告)。

(二)服务要求。拟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所设课程必须符合立德树人的育人导向,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科技、劳技、艺术、体育等领域内容为主的非学科类课程。

1.制定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方案,阐明进校整体课程框架说明及分类课程实施方案,有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

2.开设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非学科类课程,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课程所涉及的学习材料、音视频资料、教辅资料与装备教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科类培训课程、境外课程及教材不得进入学校。

3.每班每课时上课学生数根据各校学生发展需求和课程实施需要而定。课时计算标准为40-60分钟/课时,每门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6课时/学期。服务人员和课程内容要与申报材料一致,且人员保持固定。原则上,每门课程每个班级每学期由同一位专业人员授课,如确需调整,须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

(三)人员资质。所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人员须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规范(指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四)收费上限。坚持公益性原则,收费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规定,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原则上同一机构同一课程项目在本区域内各校收费的标准应基本一致。需要学生购买器材用具的,要在申报材料中注明种类、数量、标准及参考价格。

(五)其他条件。第三方机构信用状况良好,未被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无不良记录。要定期核查课后服务人员,发现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应及时解聘。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预收费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形。

二、遴选程序及办法

遴选过程分为区级遴选和学校选用,具体如下:

(一)区域遴选

1.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自主申报。

2.专家评审。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质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预审的机构开展材料评审,根据需要可组织现场审核。

3.结果公示。审核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官方渠道公示。

4.纳入备选库。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三方机构,纳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区级备选库(2026—2027学年),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向社会和学校公开,提供给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

(二)学校选用

1.学校组织遴选。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学生需求,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和规范流程,从已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本区备选库中自主选择,引入价格需明显低于第三方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向家长公开。

2.签订服务合同。学校确定所需的第三方机构后,应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合同期满须重新遴选。各校签订的服务合同需报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

(三)退出机制

1.若入校服务第三方机构存在以下情形,学校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直至终止合作:

1)服务人员提供虚假学历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材料的;

2)存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发布或传播涉及学校、学生、家长的不实信息、违规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或其他言行失范并引发负面舆情等不良行为的;

3)不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条件的;

4)服务期间,30%以上学生和家长提出更换,或在学校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0%且经学校责令整改仍未到位的;

5)其他影响入校服务正常开展的情形。

2.若入校服务第三方机构存在以下情形,学校可直接终止合作,区域将取消其课后服务资格并移出区级备选库,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后服务参与申请:

1)机构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入校服务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服务存在较大管理过失或因服务不当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3)擅自更改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

4)虚增培训器材及材料费用,逃避服务费用监管的;

5)从事商业推广类活动的;

6)将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

7)所派人员累计3人次被同一学校要求更换的;

8)服务期间机构年检不合格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处罚的;

9)第三方机构因自身经营问题,其人员、专业技术或服务设施已无法满足学校课后服务要求的;

10)其他严重影响入校服务情况的。

三、申报材料清单

1.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见附件)及承诺书(见附件)。所有申报机构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政府部门参与举办的机构在承诺书上需在机构公章外再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高校科研院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2.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资质证明、从业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承诺书、征信证明、健康体检证明等复印件;

5.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相关佐证材料;

6.课程方案介绍(见附件。如同一机构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须提交对应的《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方案》);

7.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按清单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资料应加盖机构公章,确保真实有效,于729-8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分类报送至区教育局相关科室:

1.政府部门参与举办,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文博科技体育馆等单位相关申报材料交至区教育局普通教育科(雨花南路2号区政府北楼518室,联系电话025-52883595),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jyhpjk@126com

2.列入市教育局及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白名单”机构申报材料交至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雨花南路2号区政府南楼106室,联系电话:025-52888891),附件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yhtqjyjjgk@126.com

附件1-5: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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