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5-10-15 14:47 来源:雨花台区督改和攻坚办 浏览次数:加载中......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关于第二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情况公示表 | ||||||
批次和编号 | 受理编号及举报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第二轮央督 第八批47号 | X2JS202204010033,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在长江大堤上违建4000平房屋,粉尘污染严重。2019年该公司已被列入关停取缔对象,但至今未关停。 |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 2025年12月底前 | 1.针对投诉的违建房屋,雨花台区城管局已于2021年12月22日展开调查,2022年1月27日立案,目前正在进行房屋性质的规划认定。 2.(1)针对现场部分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2)雨花经济开发区会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督促大胜关公司立即做出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一是及时清理雨篦内积尘砂石,清扫场地路面积尘,传输带检修完成后及时封闭;二是对进出场车辆加大冲洗力度,杜绝抛洒滴漏、超载超限;三是增加保洁车辆作业频次,做到厂区内、厂区门前无积尘、道路见本色。 3.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雨花经济开发区将进一步落实环保属地监管责任,避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加大现场巡查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大胜关公司优化扬尘管控方案,落实长效管控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风险;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查,及时发现环保隐患。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实时监管大胜关公司扬尘管控情况;三是提升专业防治水平,借助第三方力量,聘请“环保管家”,定期对大胜关公司开展大气、水质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及违法行为,将会同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大胜关公司加强员工环保培训,定期对洒水、喷淋、雾炮、冲洗台等设备进行维保,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设备,确保环保设施高效运行。 4.积极推进岸线转型。雨花经济开发区将结合长江文化公园规划方案,按照智慧可持续、绿色无污染、友好服务型的理念,积极推进码头实施转型,确保大胜关码头关停后,由生产型转为生态、生活岸线,所在片区与三桥湿地公园连成一片,形成生态鲜明、环境宜人的滨江靓丽风景线。 5.依法处置被举报房屋。根据职能部门对4320平方米房屋的调查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6.雨花经济开发区督促大胜关公司于2025年底前,停止码头生产经营。 | 1.针对大胜关公司在长江大堤违建4000平房屋,雨花台区城管局于2021年12月22日对案件展开调查,2022年1月27日立案。2022年3月30日,就4320平方米办公楼依法向规划部门发出商请规划认定的函;2022年4月12日,规划部门出具《关于对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的规划意见函》。2022年4月15日,区城管局依法向当事人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2022年5月9日,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开展了行政处罚听证并出具意见书,决定不予采纳申请人的申辩理由,2025年2月17日,省高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再审申请,维持南京市中院判决,责令限期拆除。 2.(1)针对现场部分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2)雨花经济开发区联合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推动大胜关公司完成整改,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一是雨篦内积尘砂石已及时清理,场地路面积尘已及时清扫,传输带检修完成后已及时封闭;二是进出场车辆冲洗力度已加大,杜绝了抛洒滴漏、超载超限问题;三是保洁车辆作业频次已增加,厂区内、厂区门前无积尘,道路呈现本色。 3.根据长江大保护及区域整体规划要求,进一步压缩生产型岸线,不再对其补办环评手续。同时也考虑到码头的防汛功能、拆迁补偿、公司职工安置等因素,雨花经济开发区平台公司与大胜关公司股东之间达成2025年底前关停协议,报雨花台区政府同意大胜关公司各类经营活动在符合交通、水务、城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经营至2025年底(港口经营许可证一年一发)。 4.雨花经济开发区已落实环保属地监管责任:(1)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开发区管委会每周对码头扬尘管控情况进行巡查,现场发现的问题企业均立即整改,同时配合上级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已督促大胜关公司制定并优化了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扬尘管控方案,督促落实了堆场道路硬化、封闭运输、加装防风抑尘网、加装雾炮、加装喷淋、设置冲洗平台等扬尘管控措施;(2)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查,未发现环保隐患问题,同时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实时监管大胜关公司扬尘管控情况,确保各项扬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3)2022年5月至今,聘请江苏泷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环保管家”,每周对大胜关码头进行巡查,主要检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气监测主要依托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管控)以及水质监测情况,未发现有超标违法行为;(4)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胜关公司已定期开展员工环保培训,学习环保知识。自2022年央督以来,大胜关公司持续对洒水、喷淋、雾炮、冲洗台等扬尘治理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已更新洗车机1台、雾炮机2台、新增环保黑烟识别系统1套、喷雾降尘系统1套、清扫车1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5.大胜关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5年7月26日到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不予延续,该码头已不具有经营资质,不再进行吊装砂石及船舶靠岸等作业,对长江潜在环境风险问题已消除。后续,雨花台区政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引导大胜关公司向可持续、绿色无污染、服务友好型方向转型,确保其发展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6.2025年7月10日,大胜关公司办公楼已移交至近华社区。依据《雨花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待“近华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后,对违建的办公楼依法办理合规产权手续。如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将按规定对相关建筑予以拆除。 | 是 |
第二轮央督 第二十七批77号 | X2JS202204200033,南京市雨花台区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违章建筑侵占长江大堤滩涂,在长江边吊装大量黄沙、石料,无环评手续,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表示该企业建于1998年之前,可以无环评生产。 |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 2025年12月底前 | 1.针对大胜关公司办公楼涉嫌违法建设问题,雨花台区城管局于2021年12月22日对案件展开调查,2022年1月27日立案。2022年3月30日,就4320平方米办公楼依法向规划部门发出商请规划认定的函;4月12日,规划部门出具《关于对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的规划意见函》。4月15日,区城管局依法向当事人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4月18日,当事人向区城管局申请听证。区城管局将依法举行听证,并根据听证结果进行处置。 2.根据长江大保护及区域整体规划要求,进一步压缩生产型岸线,不再对其补办环评手续。同时也考虑到码头的防汛功能、拆迁补偿、公司职工安置等因素,雨花经济开发区平台公司与大胜关公司股东之间达成2025年底前关停协议,报雨花台区政府同意大胜关公司各类经营活动在符合交通、水务、城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经营至2025年底(港口经营许可证一年一发)。 3.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雨花经济开发区将进一步落实环保属地监管责任,避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加大现场巡查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大胜关公司优化扬尘管控方案,落实长效管控措施,降低扬尘污染风险;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查,及时发现环保隐患,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实时监管大胜关公司扬尘管控情况;三是提升专业防治水平,借助第三方力量,聘请“环保管家”,定期对大胜关公司开展大气、水质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及违法行为,将会同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大胜关公司加强员工环保培训,定期对洒水、喷淋、雾炮、冲洗台等设备进行维保,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设备,确保环保设施高效运行。 4.积极推进岸线转型。雨花经济开发区结合长江文化公园的规划方案,按照智慧可持续、绿色无污染、友好服务型的理念,积极推进码头实施转型,确保大胜关码头关停后,由生产型转为生态、生活岸线,所在片区与三桥湿地公园连成一片,形成生态鲜明、环境宜人的滨江靓丽风景线。 5.依法处置违建房屋。雨花经济开发区根据职能部门对大胜关公司办公楼涉嫌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6.雨花经济开发区督促大胜关公司于2025年底前停止码头生产经营。 | 1.针对大胜关公司办公楼涉嫌违法建设问题,雨花台区城管局于2021年12月22日对案件展开调查,2022年1月27日立案。2022年3月30日,就4320平方米办公楼依法向规划部门发出商请规划认定的函;2022年4月12日,规划部门出具《关于对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的规划意见函》。2022年4月15日,区城管局依法向当事人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2022年5月9日,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开展了行政处罚听证并出具意见书,决定不予采纳申请人的申辩理由,2025年2月17日,省高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再审申请,维持南京市中院判决,责令限期拆除。 2.(1)针对现场部分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2)雨花经济开发区联合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推动大胜关公司完成整改,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一是雨篦内积尘砂石已及时清理,场地路面积尘已及时清扫,传输带检修完成后已及时封闭;二是进出场车辆冲洗力度已加大,杜绝了抛洒滴漏、超载超限问题;三是保洁车辆作业频次已增加,厂区内、厂区门前无积尘,道路呈现本色。 3.根据长江大保护及区域整体规划要求,进一步压缩生产型岸线,不再对其补办环评手续。同时也考虑到码头的防汛功能、拆迁补偿、公司职工安置等因素,雨花经济开发区平台公司与大胜关公司股东之间达成2025年底前关停协议,报雨花台区政府同意大胜关公司各类经营活动在符合交通、水务、城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经营至2025年底(港口经营许可证一年一发)。 4.雨花经济开发区已落实环保属地监管责任:(1)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开发区管委会每周对码头扬尘管控情况进行巡查,现场发现的问题企业均立即整改,同时配合上级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已督促大胜关公司制定并优化了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扬尘管控方案,督促落实了堆场道路硬化、封闭运输、加装防风抑尘网、加装雾炮、加装喷淋、设置冲洗平台等扬尘管控措施;(2)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查,未发现环保隐患问题,同时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实时监管大胜关公司扬尘管控情况,确保各项扬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3)2022年5月至今,聘请江苏泷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环保管家”,每周对大胜关码头进行巡查,主要检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气监测主要依托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管控)以及水质监测情况,未发现有超标违法行为;(4)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胜关公司已定期开展员工环保培训,学习环保知识。自2022年央督以来,大胜关公司持续对洒水、喷淋、雾炮、冲洗台等扬尘治理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已更新洗车机1台、雾炮机2台、新增环保黑烟识别系统1套、喷雾降尘系统1套、清扫车1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5.大胜关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5年7月26日到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不予延续,该码头已不具有经营资质,不再进行吊装砂石及船舶靠岸等作业,对长江潜在环境风险问题已消除。后续,雨花台区政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引导大胜关公司向可持续、绿色无污染、服务友好型方向转型,确保其发展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6.2025年7月10日,大胜关公司办公楼已移交至近华社区。依据《雨花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待“近华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后,对违建的办公楼依法办理合规产权手续。如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将按规定对相关建筑予以拆除。 | 是 |
第三轮央督 第五批40号 | X3JS202410230006,南京市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在长江上吊装砂石料,对长江造成严重污染,多次向南京市、雨花台区生态环境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 |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 2025年12月底前 | 1.积极稳妥推进大胜关公司关停转型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并做好善后工作。 2.加强联合执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1.雨花经济开发区联合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推动大胜关公司完成整改,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一是雨篦内积尘砂石已及时清理,场地路面积尘已及时清扫,传输带检修完成后已及时封闭;二是进出场车辆冲洗力度已加大,杜绝了抛洒滴漏、超载超限问题;三是保洁车辆作业频次已增加,厂区内、厂区门前无积尘,道路呈现本色。 2.雨花经济开发区已落实环保属地监管责任:(1)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开发区管委会每周对码头扬尘管控情况进行巡查,现场发现的问题企业均立即整改,同时配合上级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已督促大胜关公司制定并优化了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扬尘管控方案,督促落实了堆场道路硬化、封闭运输、加装防风抑尘网、加装雾炮、加装喷淋、设置冲洗平台等扬尘管控措施;(2)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查,未发现环保隐患问题,同时利用扬尘在线监控,实时监管大胜关公司扬尘管控情况,确保各项扬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3)2022年5月至今,聘请江苏泷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环保管家”,每周对大胜关码头进行巡查,主要检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气监测主要依托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管控)以及水质监测情况,未发现有超标违法行为;(4)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胜关公司已定期开展员工环保培训,学习环保知识。自2022年央督以来,大胜关公司持续对洒水、喷淋、雾炮、冲洗台等扬尘治理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已更新洗车机1台、雾炮机2台、新增环保黑烟识别系统1套、喷雾降尘系统1套、清扫车1台,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大胜关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5年7月26日到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不予延续,该码头已不具有经营资质,不再进行吊装砂石及船舶靠岸等作业,对长江潜在环境风险问题已消除。后续,雨花台区政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引导大胜关公司向可持续、绿色无污染、服务友好型方向转型,确保其发展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4.2025年7月10日,大胜关公司办公楼已移交至近华社区。依据《雨花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待“近华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后,对违建的办公楼依法办理合规产权手续。如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将按规定对相关建筑予以拆除。 5.雨花经济开发区联合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对大胜关公司进行了不定期巡查,期间未发现违法行为。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