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4-25 10:30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加载中...... 视力保护色: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5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深入排查,制定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的任务举措、责任人、整改时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三)强化党组督导,落实整改责任。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党组书记的统筹安排下,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组织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及时跟踪整改进展,加强督促提醒,确保整改措施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方面4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 关于“学以致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6次,围绕“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等主题,认真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加强检务保障工作统筹领导。强化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机要保密等工作,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相继完成了档案存储系统项目、办公办案区安全保障管理系统项目、报告厅音视频系统项目、电动自行车监督监管模型试点工作,组织干警参加保密教育培训和保密考试。三是立足雨检实际,争创特色品牌。积极参与省级以上调研、案例巡讲等活动,并提供活动保障,宣传雨花工作,擦亮雨花名片。省人大常委会、最高检案管办等领导先后来我院调研检察听证工作,检察长受邀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四是加强党组对数字检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数字检察工作。参与省院专项数字监督模型试点工作,运用最高检成熟数字监督模型的成案率明显提升,数字检察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2.关于“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党组会议事程序,完善上会事项审批制度。制定《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办公室初核审查、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定的三级议题申报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深入学习领会“四下基层”要求,积极开展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活动,加强“检护民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事项。2024年以来获评市委政法委政法网格员季度优秀案例4件。获评南京市检察院“检护民生”等典型案例2个。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警的意见》的具体办法,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二是发挥检察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定《雨花台区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办法》,开展分管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工作,并组织青年干警参与接访,边学边干。三是助力基层依法治理。院领导带队多次开展走访社区、法治宣传、慰问群众、护航企业等活动。
4.关于“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立高质效办案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好最高检关于强化“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要求。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领域典型案例1个,入选省院参考性案例1个。2人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突出个人”。二是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力量。增加1名员额检察官,成立行政检察办公室,指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各一名专门负责行政检察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共同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为企业减负工作,倾听企业诉求,加大依法护企力度。在办理反向衔接案件过程中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多次召开疑难案件磋商会,及时开展检察监督。四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履职。持续加强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充分落实高检院“检护民生”工作要求。五是强化公益诉讼案件精准化规范化办理。在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后及时跟进调查,采用听证评议、专家论证、第三方参与评估等方式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效果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估。
5.关于“检察监督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流程,按照立案精准、严把入口关,办案精细、严把规范关,效果精优、严把结案关的具体要求,发现和解决以往办案中存在的质效不高问题。二是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督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跟进监督,实地评估整改效果,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护。三是对指出的“应监督未监督”和“不应监督而监督”的案件开展核查,对涉及的3件案件开展个案督察,核查情况、厘清问题、开展整改,并对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
6.关于“办案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立高质效办案意识。开展“深刻领悟‘三个善于’,推进高质效监督办案”为主题的“雨检沙龙·青年说”活动。5名干警分享办案心得,开展讨论交流。开展“高质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公开方式引入群众监督办案。二是制订《关于规范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办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审查、把关。三是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召开部门会议和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案件,保证案件质量。四是针对巡察指出的相关案件开展评查核查。对有问题的案件开展个案督察,进行检视剖析。
7.关于“对看守所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雨花台区看守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开展巡回检察。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械具使用、食堂管理、提讯管理、羁押期限管理等方面的检察监督,针对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在押人员谈话,接受控告、申诉、举报,拓宽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渠道。
8.关于“群众权益保护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办案效率监督,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每月进行数据核查,关注取保候审案件,定期向承办人发出预警提醒。二是定期进行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将案件审结率作为重点分析数据。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对于已经起诉但长期未审结的案件,提醒承办人做好对审限超期的监督工作。
9.关于“规范化办案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掌握上级检察院和法院制定的相关规定,针对新型、疑难案件开展类案检索工作。二是落实疑难复杂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案件审核研讨会议,梳理同类罪名的量刑标准和尺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案件开展评查,分析原因,改正问题。
10.关于“责任清单实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院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派驻纪检组书面报告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 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院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工作要求。院党组会听取3名新招录公务员的情况介绍,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晋升职级干警和新任检察员及时开展任前谈话。
12. 关于“三个规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新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办法》。在《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增加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条文。二是加强通报公示。在月度推进会上,对检察官、中层干部等关键人员的填报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各部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加强谈话提醒。加强汇总分析,对1-9月零填报的21名政法编干警开展分层谈话。四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向全院干警传达。将“三个规定”相关制度文件汇编上传内网,组织开展学习。填报率和覆盖率实现双提升,全院干警没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
13.关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制定并落实《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发挥检察政治工作引领作用。在干部选拔考察、人才培育培养、选树榜样先进等方面突出政治导向。制定《“高质高效高标准、创先创优创品牌”争先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季度之星”评选方案》。增选2名市级“108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晋升1名四级高级书记员,遴选3名员额检察官。1名干警获全国检察业务能手,集体、个人获省市级荣誉表彰36次。
14.关于“从严管党治检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反馈问题的情况,视情开展专项督查或个案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二是针对信访举报、案件评查、案件办理中反映的问题,开展个案监督6次,专项督察1次,提醒谈话10人次。
15.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以案说法。充分利用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各支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坚固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开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二是开展警示提醒。组织全院干警参观区委党校监察明镜馆,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违规饮酒、酒驾醉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发布“中秋节”“国庆节”廉政提示,召开安全保密和廉政提醒专题会议,绷紧“廉政弦”,强化作风建设。
16.关于“日常监督有缺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双方沟通。使派驻纪检组更多了解和熟悉单位的业务内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二是加大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监督力度。全面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查找重点岗位风险点,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三是派驻纪检组定期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辅导。
17.关于“监督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密切联动,形成合力。派驻纪检组加大监督频次、丰富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内容。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线索联合会商研判。二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共向派驻纪检组报告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21次32个。
18.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防控,将人、财、物,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防控排查范围。二是加强禁业警示提醒。对退休的2名同志召开荣退仪式,开展离职谈话,对相关禁业要求进行了警示提醒。
19.关于“廉政风险点更新不及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排查,并纳入防控范围,并列为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内容。
20.关于“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明确整改要求。制定《办公大楼巡检工作计划表》,院领导带队定期对全院重点部位及重要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加强对值班情况督查检查。召开安全保密暨廉政提醒专题会议,围绕生产安全、机要保密、节日值班、信访维稳、廉政过节、意识形态、健康安全等方面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提醒。二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程序,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定期对公务用车耗能进行公示。三是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组织召开交通安全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公车使用情况,强调文明用车、规范用车、安全用车。分管领导对驾驶员开展集体谈话,组织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法规。
2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更新防控举措,修订增补《雨花台区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调整院领导分工,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开展党建工作总结。院党组会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汇报了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法警执勤考勤等制度,落实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四是严格规范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信息,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
22.关于“司法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指出的问题对相关案件进行个案复查,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开展相对不起诉案件专项督察,针对问题发出督察通报,对办案中存在的流程瑕疵等问题进行提示提醒。二是加强学习和沟通交流,提高案件质量。组织干警参加政法“同堂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解读。召开研讨会,交流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学习体会,共同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强化对不起诉案件监督。案管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每月对审结的不起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进一步关注文书制作规范、流程规范等方面问题。
23.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规范工会福利发放范围。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使用“三公”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
24.关于“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业务流程。二是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内控制度培训,提高干警对内控制度执行能力。召开部务会,财务、公务车辆、合同管理等岗位的负责同志分别领学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就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各岗位具体负责同志提出要求。
25.关于“内部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完善办公用品申请、采购、入库、领用登记等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库存,检查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持续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规定》,统一由分管领导对外签订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持续开展监督。
26.关于“安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院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二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院党组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定期组织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与安全检查。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程序。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先审后用,凭单出车的管理制度。四是落实保密要求。组织干警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和线上保密考试,开展密码设备检查,组织干警学习工作秘密管理规定,重新确定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召开安全保密专题会议,强调保密要求。相关设备维保与有涉密资质单位签署合同。
27.关于“院领导班子分工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院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党组会每半年研究1次全院党建工作,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及党建工作汇报,制订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2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修改完善《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程序,厘清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二是规范议题申报。建立业务部门提出、职能部门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核、检察长批准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会议程序。会前对审议事项充分酝酿,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的形式、范围及议事决策的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29.关于“政治引领检察工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统筹安排议案、议事、业务学习等上会事项。全年召开检委会13次。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任免检委会委员。提请任命检委会委员1人,免职1人,检委会人数符合规定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带头办理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指示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院领导办案156件。四是加强业务领军人才培养,引领干警成长成才。多名干警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案例人才库、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和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文化人才库。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和全省检察业务标兵,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业务能手。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开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会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重视会前谈心谈话,坦诚交流。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会前对个人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紧扣会议主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指出差距不足。
3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加强在党员发展、支委选举、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学习和指导,严格按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不断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加强党务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资料汇集整理。二是有序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样的组织活动。联合市院、街道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检察听证等工作推动基层治理的成效。
32.关于“党支部建设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规范建设意识。在支部换届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提高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党建和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认识水平和党务工作执行能力。党支部书记定期汇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检察工作,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引领干警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促进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四是规范各支部党费交纳程序,严格由支部统一收取。
33.关于“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掌握干警动态情况。落实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公务员年统工作,采集干警基本信息,及时掌握干警个人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规定、讲清禁业规范,有效落实“一岗双责”。
34.关于“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问题的整改。
召开院党组会,调整院领导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
3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观念。邀请专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2次。三是建立完善案件宣传报道六级审核把关机制。制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案件宣传报道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检察宣传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加强舆情风险评估。案件宣传报道前,由宣传部门会同办案部门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工作。
36.关于“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微博平台的使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运维,增加微博原创内容14篇。二是收集整理院史资料,重新设计院史馆栏目,布置了继往开来、不懈奋斗;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固本强基、锻造铁军等四大版块;后期将结合工作发展,定期更新内容。
3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局限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举措。制定《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雨检”青蓝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6+N”培养计划(试行)》,通过“108人才培养计划”“雨检沙龙”等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加强岗位培训,丰富年轻干部履历,激发年轻干部内生动力。二是提升年轻干警业务能力。选派青年干警参加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竞赛活动。深化青年干警一体化学习,与友邻检察院开展联合备赛活动,积极参与政法同堂培训活动。三是着力培养先进榜样。加强年轻检察官助理培养,及时遴选3名优秀年轻检察官助理成为员额检察官。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业务能手,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3名优秀年轻检察官助理被遴选为员额检察官,4名入选省级人才库。
38.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得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视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就巡察整改事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内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组织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39.关于“长效机制与成果运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检察职能,丰富政法网格员参与方式,落实下网格每月不少于一次要求,认真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2024年以来我院共获评政法网格员工作优秀季度案例4件。二是及时修订相关制度。根据情况变化制定新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办法》。三是加强“三个规定”解读和提示提醒,每月公示各部门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定期通报重点人员填报情况,对零填报的干警开展分层谈话。
40.关于“整改措施落实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组会上会事项审批和议事程序。加强会前审核,严格会后跟踪管理。有效避免前紧后松情况。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定期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对检察人员亲属代理诉讼案件的情况开展调查核查工作,开展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市检察院公示的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超过2件的情况开展调查核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责任,巩固整改质效。继续自觉扛起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部门对照反馈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深化细化工作举措。
二是深化推进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提升工作成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司法防线,全面推进队伍建设。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紧密结合“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社会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52665109;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6号。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