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司法局关于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6-12 14:07 来源: 浏览次数:加载中...... 视力保护色: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部署,大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及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现汇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1.梳理各项清单。严格按照区编办的要求,梳理确认了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同时,我局认真做好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规定》、《南京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等规定,积极参与刑事衔接工作。我局聘请国成律师事务所马国祥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
2.强化业务培训。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业务素质。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机关“周三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加强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规定。重点学习《宪法》、《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系列讲话,切实增强了司法行政干警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强化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日常培训工作。进一步学习了与日常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增强了依法执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今年,我局分阶段对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和专职调解员等分别进行了业务培训,内容涉及《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人民调解规则、社区矫正等方面,面对面解答执法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
3.构建服务网络。建成了以区、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三个层次的实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依法及时组织听证并认真采纳合理意见。
2.梳理执法依据。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区编办的要求,参照市局的执法依据,对区局执法依据重新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职责,推动了执法内容的规范。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我们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
3.及时信息公开。对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等涉及民生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时限等都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此外,利用区局和司法所网站、局政务微博、普法微信开展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维护更新内容约1477条,政务公开信息约50条。
三、强化工作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根据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细则、案件评查的具体要求,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评查工作。以加强对法律服务管理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和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单位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等的检查为主,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工作者办理的其他类案卷检查为辅,全面提升工作绩效,强化了执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有效地履行法制监督职能,规范执法行为。3月-5月,对区属19家律师事务所202名执业律师2015年度执业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本次检查共查阅律所案件卷宗105卷、法律顾问档案19卷以及各律所规章制度汇编、会议记录、笔记本30余册,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和2家法律服务所、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2.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机制。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管理由重事前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市局管理系统,建立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执法规范标准,构建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全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66人,其中缓刑158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1人,解除矫正120人,办理审前和假释前调查评估179例,法院采信148例,采信率达到83%;对新入矫121人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严管措施并开通手机定位;严格落实惩戒制度,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管控环节实施分级管理,全年严管人员累计达到133人,全年共提请撤销缓刑1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1人,警告19人次,训诫谈话52人次。对两名不服从管理拒不报到社区服刑人员,1人采取收监、1人启动监外执行程序。
四、开展职能活动,注重依法行政实效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制发了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雨法宣办〔2016〕1号);二是确立了全年法治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并制发了《2016年度雨花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法宣“18”广场计划;三是开通了雨花台区普法微信。此外,还组织了19名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了区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完成了区创新创业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中心挂牌工作;走访考查学校,达成创建法治学校的初步意向;了区普法志愿者大队;召开了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顺利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出台了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方案;圆满完成了梅山街道梅欣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2.加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估工作。以省厅调查评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执法工作的程序要求和实体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日常台账管理。依托省厅互帮共建民警的工作资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台账进行了有效整合,完善了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的电话汇报、思想汇报、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记录等九项常规工作的台账清单,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定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编制档案管理目录,要求各司法所按照目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归类、整理、装订、保存,确保档案材料规范管理。
3.不断加强全区法律顾问工作。一是3月和5月,分别就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共发放120余份,回收近百份,意见反馈10余条。二是区属律师事务所共为区级机关部门、街道(园区)、社区三级提供咨询近1800次,草拟并审查合同63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70份,审查规范性文件93件,代理诉讼225件;我区区级机关、街道(园区)、社区三级法律顾问体系已经建成。三是在我区执业律师中选择了50名责任意识强、专业素质高的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代理和咨询接待。四是协助区法制办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向10名律师颁发聘书。
4.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共开展纠纷排查 2299次,预防纠纷742起;劝阻群体性上访278批次(2921人次),共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621件,成功1602件,成功率98.82% ,涉及金额 2483.05万元,涉及人数 3248人。区调委会处理纠纷 12 件,调处成功 10 件,涉及疑难复杂案件5件。依托在软件谷成立的区创新创业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区知识产权促进中心调解工作站,组织摸排软件企业中的矛盾纠纷15件,参与调解2件。不断推进专项调解组织建设。全区驻9家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室共聘用19名专业调解员,确保每个工作室有2名以上专业调解员,工作运转正常。截止目前,共调解398件,成功397件,成功率99.74%;驻开发区派出所公调对接工作室荣获市公调对接先进集体,2名同志获先进个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荣获全市系统先进集体,有2名同志获先进个人。
5.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今年我局收到区政府交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件,均由我局主办。提案内容涉及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公务人员学法以及公证服务方面的问题与建议。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提案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分析,明确了职能科室和专办人员。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积极开展调研,认真落实和办理提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形成答复意见。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诚恳征求提案人对提案答复的意见,收到代表、委员的好评。
6.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对在现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4个科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三是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配备了防刺背心、强光手电、触摸一体机、执法记录仪等一批装备,更新了电脑一批,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应急保障能力。四是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新提拔正科职干部1名,配备司法所长、副所长各1名,组织司法所长到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学习调研。五是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服务窗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六是积极推进省厅智能一体化平台的运用。七是会同民政部门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建设。成立了本系统“雨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此外,新成立法律服务型社会组织一家。本年度,区局荣获 “江苏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依托公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工资纠纷”荣获省厅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区局办公室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区局法治宣传科荣获“法润江苏”系列专项活动先进集体,汇丰锦律师事务所荣获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荣获市局先进集体,国成律师事务所被市律协表彰为“红旗律师党支部”,驻开发区派出所公调对接工作室荣获市公调对接先进集体。
雨花台区司法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