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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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区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区委、区政府参考。

()督促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街道(园区)和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协调处理我区群众进京上访相关工作。应急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要信访问题。

()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修改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和实施意见等。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信访工作的考核。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

()指导全区信访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事项。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邮编:210012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联系方式:025-52883170

五、负责人:刘印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机要、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负责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及其他综合性文稿;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对全区信访工作考核;协调指导全区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

()接访科。负责接待区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办理上级党政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区集体.上访和重大、异常来访突发事件;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上报各街道(园区)集体上访的动态;负责群众上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情况通报;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来访接待和“人民满意信访窗口”创建工作;组织指导信访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办信科。受理办理信访人给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区信访局及其负责人的来信、网上来信信访事项;办理“区长信箱”来信;负责接听办理群众来电(微信)及其他网上信访工作;受理办理上级党委、政府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及时筛选重要来信信息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信、网上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网上来信、来电(微信)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来信、网上信访、来电(微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信访督查科。督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上级党政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上级信访部门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在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工作,统筹指导信访督查工作;提出对街道(园区)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应急处置科。督促落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信访突出矛盾、重点信访人员教育稳控、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协调办理工作;统筹协调我区驻京信访工作,做好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处置进京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相关工作,配合处理在京信访异常、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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