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综合改革,推动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推进校地融合发展。负责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编制区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联系驻雨花台区的中央部属、省属和市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参与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承担科技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十)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统筹协调,推动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和计划。推动相关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国人才、人员的管理服务事项。
(十四)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推动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强化
1.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2.统筹科技监督评价工作。推动科技监督评价制度建设、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协调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二、办公地址: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6号蓝筹谷2栋8楼,邮编:210000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联系方式:025-52883387
五、负责人:夏风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科技人才与战略规划科。负责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咨询报告等;负责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和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等推进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科研诚信建设、科技统计、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建设科技人才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机制;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科研机构与成果转化促进科。负责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负责联系我区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有关工作,组织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活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接收下拨;负责实验室动物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院所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四)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负责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协调组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构建创新联合体工作;负责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等项目,培育企业创新梯队;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五)科技服务与对外合作科。落实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发展相关计划,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落实国家、省、市科技金融政策,推动政银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好科技企业上市前的服务准备工作;宣传落实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及涉港澳台的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和重大科研计划,协调推动国际技术转移工作;牵头科技条口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