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政治功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辖区内财政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统计调查及审计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民生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构建便民化审批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指导和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地区性、 综合性社会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市容环境、污染防治、农林水务、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市场监督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加强平安建设。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的属地责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统一指挥调度。依托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负责辖区内城市运营和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工作,实现层级间、部门间的协作联动,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协同监管机制。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龙藏大道1-2号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龙飞路16号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联系方式:025-86728021、86728070
五、负责人:刘陈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承担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重大决策;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管委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编制、人员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12345”工单办理;负责作风建设、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调研和改革等工作;承担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部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经济运行情况的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策略建议;研究提出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产业转型;负责综合性统计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招投标监管;承担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企业服务部
负责园区内企业从用地、建成投产至运营全过程跟踪服务及协调;负责搭建园区企业服务现代化体系;统筹跟进负责收集汇总企业相关诉求、扎口交办并做好反馈;统筹跟进掌握各部门政策落实和服务情况;承担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技创新部
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服务;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统计,牵头举办科技创新类活动;负责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引进;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开发区孵化器的引进、建设、管理及绩效评估等;负责“两落地、一融合”工作推进;负责开发区创新名城工作;承担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商局
牵头制定招商引资促进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对外经贸交流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产业用地项目、商业(办)、住宅用地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咨询服务、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客商接待、项目洽谈、签约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税源部
承担财政、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及决算工作。负责辖区内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及所属单位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筹融资管理、政府债务的管控工作;负责财政收入组织管理;负责税收管理及护税协税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规划建设部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相关措施;协调规划修编编制和报批等相关工作;编制年度城建计划,按年度目标任务对进度进行考核并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市区年度供地计划,积极争取用地指标;负责开发区项目用地招拍挂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划拨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制定拆迁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拆迁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部
综合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监控及相关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指导应急演练、处置、调查评估等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防治水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农林及相关绿化管理;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市容环境部
负责园区城市治理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内涝及扫雪防冻工作;负责园区环境保护,指导、协调项目建设和入园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