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网站支持IPv6 用户中心 |  无障碍阅读 |  智能答问 | 繁體閱讀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494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08-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市季焕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撤销登记文书送达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主体;登记;餐饮;登记管理条例;公司住所;人民法院;行政复议;异议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南京市季焕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撤销登记文书送达公告

(雨政办) 撤登送告〔2026002

南京市季焕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68月17日决定撤销你公司住所登记。因你 (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单位决定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单位领取《撤销登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市场准入审批科联系电话:025-52867904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2楼214室

附件:雨政办)撤住登字〔2026〕第002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

雨政办)撤住登字〔2026〕第002号

南京市季焕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我单位接到关于南京市季焕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用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的举报,我单位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调查。经查,南京市季焕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住所登记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广场站东片区12号地块尚都荟花园B幢713室”,我单位向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送达《询问调查通知书》与《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超期均未回复及办理住所变更,我单位已通过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你公司涉嫌虚假登记的事项及拟撤销情况,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我单位决定撤销你公司住所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08月17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