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37244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雨花台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更正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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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吴村B地块-01《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雨)征补安置〔2026〕24号),因勘测定界成果调整,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拟征收地块位于雨花经济开发区,面积5.6848公顷(58.374亩)。根据最新勘测定界成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拟征收雨花经济开发区吴村村刘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8916公顷(58.374亩)。其中,农用地3.8916公顷(58.374亩),含耕地1.7075公顷(25.612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拟征收雨花经济开发区吴村村吴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12公顷(6.318亩)。其中,农用地0.4211公顷(6.3165亩),含耕地0.4195公顷(6.292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
拟征收雨花经济开发区吴村村刘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286公顷(10.929亩)。其中,农用地0.7286公顷(10.929亩),含耕地0.4047公顷(6.070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拟征收雨花经济开发区吴村村刘一组/刘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93公顷(1.6395亩)。其中,农用地0.1093公顷(1.639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拟征收雨花经济开发区吴村村吴村组/赵村组/刘一组/刘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341公顷(8.0115亩)。其中,农用地0.1865公顷(2.7975亩),含耕地0.0001公顷(0.001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3476公顷(5.214亩)。
除上述更正外,宁(雨)征补安置〔2026〕24号的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特此更正。
联系部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雨花台分局
联系电话:52829534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