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185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服务;住所;工作方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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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确保我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有序推进,经济稳定、安全发展,2021年6月28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试行)》,针对工作方案同年发布《〈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并于2022年修订,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一址多照”适用情形
大学生创业企业、与原地址企业存在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与原地址企业存在上下游产业关系的企业、经营现代服务业的企业、接受托管服务的企业(需持托管机构备案证明)。
三、“一照多址”适用情形
拟在本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从事制造业、畜牧养殖业、种植业的企业、在本区内因实际经营需要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的企业。
但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企业不适用“一照多址”。
四、进一步扩大住宅登记范围
准予在住宅中登记的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动漫游戏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物业服务评估、品牌管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税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版权代理、标准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家政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平面设计。
五、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
对因住所材料存在瑕疵或权属不明需要出具证明的地址:街道园区对地址情况的说明或区行政审批局针对个别情况启动实质性审查。
私自变更房屋规划用途或房屋性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严禁使用信息申报承诺制。
附: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