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欢迎收看《雨花廉政》。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民政良好形象,区民政局开展了民政系统政风热线电话咨询活动,民政局主要领导将做客热线,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
各位观众,又一期《政风行风热线》与您见面了,今天走进的是区民政局副局长陈宝华、副局长刘会智,他们将就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与听众朋友进行沟通,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主持人:
两位领导上午好!
陈宝华副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好。
刘会智副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好。
1、听众一问:我是丁墙人,以前家里小孩上大学,老婆又生病,社区给我们家上了低保。现在呢女儿大学毕业找到工作了,老婆的病也好多了,经济负担也轻了,我想我们应该要主动退出低保,把这个救命钱让给比我们更有需要的人,但不知道怎么办这个手续?
主持人:这位观众的行为很让人感动,那具体手续如何办理,请民政局的领导解答。
刘会智副局长:首先,对你有这种主动的意识,我们表示感谢。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因就业或自谋职业致使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采取缓退方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缓退情形有两种,一是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1.5倍的,自实际收入发生变动起的六个月内保留原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变,第七个月退出低保;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保障标准1.5倍的,自实际收入发生变动起的三个月内保留原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变,第四个月退出低保。办理退保手续,请先到社区提出申请,就可办理退保手续了。我们也感谢你这么多年来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2、听众二问:您好,我是邓府山社区居民,家里3个人,我和老婆没有正式单位,在外打临工,每个月拿2000多块钱。儿子今年20岁,又患有精神病不能上班,每月给他看病还要花千把块钱,我就是想问问像我们这样的还能吃低保啊?
刘会智副局长:你好!首先,从收入情况看你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已明显超出低保标准360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你的家庭属于典型的“老养残”家庭,从人性化操作的要求出发,可充分考虑你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四款第一项规定: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两倍之内,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盲人、肢体、智力、精神类重度残疾人,本人可以单独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因此,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居委会,为你的儿子单独申请低保待遇。
3、听众三问:我是低保户,家住景明佳园小区,今年3月得了尿毒症,医药费花了三万多。医保给报了一万八,自己贴了一万六,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政府能不能再给点救助?
刘会智副局长: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根据《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低保人员患尿毒症透析,医疗费用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核报后,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50%给予救助,年度医疗救助累计不超过8000元”。根据你讲的情况,符合大重病救助条件,你可以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办理。
4、听众四问: 我是西善桥梅山村的,我们是低保边缘户家庭,上个月家里不小心起了场火,不少东西都烧了,本来日子就挺难过的,现在就更不用说了,不知道民政局能不能关心一下?
刘会智副局长:我区早在2004年出台了雨花台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本辖区内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因自然灾害、患急重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均可申请临时救助。根据你的家庭情况,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及时的帮助,解决你家庭的燃眉之急。
5、听众五问:我是小行人,家里生活困难,没有住房,一家三口长期在外面租房子住,听说可以申请低收入住房,像我们家这种情况也能申请吗?
刘会智副局长: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居民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本辖区内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③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需提供:①书面申请报告;②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⑤财产性收入证明;⑥住房证明;⑦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
6、听众六问:您好,据我所知,在我们雨花区,农村“五保户”可以住区敬老院,家里条件好的呢可以住老年公寓,那不符合这些条件的老人怎么办呢?
陈宝华副局长:您提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众所周知养老是近年来困扰我们社会和家庭比较大的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我区从2008年起开展为特困独居老人提供社会化服务工作,下发相关文件,将梅山和板桥两个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并把这项工作列入文明城区创建和全区精神文明考核指标之中。具体做法是,由家政服务人员上门服务,向具有本区户籍,年满70周岁(市里标准为80周岁 ),生活困难或不能自理的城乡独居老人提供每人每天一小时的生活照料。包括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交谈聊天等家务料理和精神慰籍服务,所需的每人每月240元经费由市、区县政府共同承担。申请流程是:个人申请,社区委(村)初审,街道复核、区老龄办审批。
7、听众七问:您好,我是雨花新村街道的居民,家中三口人,夫妻两人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儿子今年24岁,因患小儿麻痹,导致下肢二级残疾,根本无法从事工作,像我们这样的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请问是否能得到一些残疾补助?
刘会智副局长:首先,对你家庭的遭遇表示同情,根据《南京市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无固定收入且不符合当地城乡低保条件,并持有残疾人证的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均有申请获得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补助的权利”,根据你儿子的情况,符合享受重残补助条件,你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主持人:
各位听众,这次开通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热线,区民政局领导现场接听并解答了群众提出的7个问题,主要有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住房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
也让我们对民政的多项业务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最后,请我们魏义社书记对我们的节目说两句,也对政风行风热线提出一些好的建议。
陈宝华副局长:非常感谢能够开通雨花政风行风热线,更感谢大家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工作,有什么问题、疑问,好的意见建议及时与我们沟通,谢谢大家。
主持人:
政风行风热线是沟通政府和群众关系的桥梁,是政府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平台,欢迎观众朋友积极参与热线,关注区政府网站的“政风行风”建设,将宁的意愿、心声、批评、建议通过电话或网站传递给我们。区政风行风投诉电话是:52883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