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拟稿
处室主任核稿
拟稿人将公文流转给区政府办主任审批
区政府办主任核稿批示
拟稿人将公文呈领导签发
领导签发
拟稿人将公文流转给机要
机要编文号、送发文
机要套红头、发文
  每页14条记录  总共9条记录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1    跳转  
版权所有©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地址:中国 南京 雨花南路2号 电话:86-25-52883416 传真:86-25-5288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