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双创工作精神
发布时间:2008-08-22  访问次数::97

1、以钝化矛盾纠纷为着眼,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加强诉前调解、判后释法,继续健全诉前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工作平台,完善贯穿诉前、诉中、诉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点为龙头,分布民事、行政各审判领域的巡回审判工作网络,有效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加强与基层社区协作联系,不断创新刑事和解工作新模式,通过不断提升调解撤诉率,及时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轻微刑事和解这一雨花政法系统的工作品牌在审判阶段得到进一步彰显。

2、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全面强化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确立“党组牵头、全院联动、源头治理”的信访工作格局,对各类交办、督办的重点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坚持逐案清理、重点布控。二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逐案登记、限期办理、限期回复等制度,同时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动,强化各审判业务部门加强与立案信访部门和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成功率。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完善台帐,控制违法上访、暴力上访、重复上访行为,做好息诉工作。四是抓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落实有效措施,提高办案的质量,加强对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和教育引导,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3、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审判质量效率责任制,切实把审判质效考核结果直接与奖惩挂钩,不断提升发改率等数据指标在全市法院的排名,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升。二是通过健全落实重大案件登记备案、重大案件协调、裁判文书签发三项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指导案件的职能作用,实现个案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充分发挥审判信息网络管理平台的工作优势,通过审判管理信息数据的定期汇总和分析,为院庭长监督指导案件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并在制度层面为监督指导工作的调整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四  是完善对外联络协调平台,通过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等形式,努力实现诉讼内外资源的整合运用,强化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的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4、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全面提升执行工作。一是健全执行监督,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运用案件交叉执行、执行财产标的调查达标等制度,全面强化执行程序监督,加强院庭长个案监督把关,提升执行工作效能。二是穷尽执行工作手段,针对欠债不还的“老赖”当事人,积极启动执行威慑机制,果断采取司法拘留、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全面树立执行工作权威。三是完善执行联络网,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重大案件现场执行观察员,争取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努力降低执行工作投诉率,在执行工作中,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债权为工作中心,讲究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实行以调解和解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手段,努力提升当事人满意度。

5、以实践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着力扩大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完善和推广案件信息查询系统,除涉及审判秘密的活动和程序外,其他活动和程序全部予以公开。二是强化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严格按照条件补充选任人民陪审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和正当权益,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三是落实便民诉讼措施,推行网上立案、电子签章、预约立案等便民举措,通过巡回审判点、假日法庭、预约开庭等方便当事人诉讼。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典型案件宣传报道、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五是依法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发放司法建议、开设行政法讲座等,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推进和谐的社会关系的建设。

6、坚持以和谐文化建设为引领,全面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在观念上引导和强化法官亲民爱民护民的思想信念,努力营造便民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使司法为民成为法官的行为导向。二是围绕“教育、监督、惩戒”三位一体廉政监督机制的构建,不断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事前、事中监督;加强对司法政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构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廉政自洁系统。三是坚持作风巡查工作机制,对巡查结果坚持定期通报,全面提升干警遵章守纪的自律意识。四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对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干警获得的各类荣誉进行张榜公示,为法院干警树立行动上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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